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因“海祭刘晓波”被捕的詹惠东今天获释

【民生观察2018年1月24日消息】本网获悉,因“海祭刘晓波”被广东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抓捕的詹惠东(网名:校长)今天(1月24日)获释。目前已被广州国保送往佛山。

据知情人士透露,詹惠东已于今天(1月24日)中午11点多被广州国保提审后,随即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并被送回佛山。据悉,詹惠东自12月26日被捕起计,迄今为止在江门新会看守所共被羁押了29天。与卫小兵、何霖、刘广晓、李舒嘉、李肇强、汪美菊、秦明新、马强、卓玉桢、黄永祥、黎学文前11位因海祭刘晓波的同案,均以同样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同样的“取保候审”方式获释,除参与“海祭刘晓波”的本地人员,其他省份的参与者均被遣返原籍。

对于目前当局对异见人士惯用的“取保候审”打压方式,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在劳教被废除以后,社区矫正法未出台以前,当局均对诸多政治异见人士使用了“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打压。“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中有规定:被取保候审者要承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地,随传随到,不得干扰其他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与特定人员见面或通讯,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从事特定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 证件等交执行机关保存”。所有这些措施主要都是当局认为对它们统治有害的特定人员的控制限制措施。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的这些规定,是对被采取措施的这些政治异见人士的行动的限制,是对普世价值的侵害,是对人权的迫害。

关于因“海祭刘晓波”而被抓捕的所有人员均被“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消息人士表示,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参与海祭案的人员从事这个活动,从根本上没有违反现行法律,不管以何种方式,祭奠一位逝去的人,只要不违反和侵害公序良俗,和不侵犯他人权利,都不构成犯罪。第二,当局抓捕这些海祭人员后,从法律上无法做出处理,最终都是以“取保候审”的方式来解决,也证明了这些参与海祭的人员不构成犯罪,之所以要把他们抓捕到案,并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又放出来,只能证明公权力的傲慢与肆无忌惮。

目前,因2017年7月19日“海祭刘晓波”而被抓捕的十二位人士已全部获释,至此,当局是否将“海祭案”画上一个句号,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相关报道:因“海祭刘晓波”被捕的黎学文今天获释
http://msguancha.com/a/lanmu4/2018/0115/16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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