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

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判刑五年

【民生观察2017年11月28日消息】今天上午9:15,台湾“非政府组织”机构工作者李明哲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李明哲获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同案彭宇华获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二人均表示服从判决。该案曾于今年9月11日在岳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延至今日宣判。

据现场人士透露,今天一早,岳阳市中级法院周边就已经实行交通管制,当局派出大量交警把守中院附近路口,严禁车辆进入,大批特警和便衣在现场戒备,对过往行人进行甄别。多位前去声援的公民朋友到达交通管制区域外围后被拦截,不准继续前进,但现场并未发生抓捕事件。株洲公民陈燕慧则在抵达岳阳后,被由老家茶陵县赶来的三男一女国保找到,将其带离岳阳,于下午五点在长沙被放。 据台湾有关方面透露,李明哲太太李净瑜有前往大陆参与宣判旁听,其于昨日从台湾赶赴岳阳,原本计划有两名好友一起陪同前来,但遭到大陆方面的拒绝,未能成行。另外,李明哲的母亲郭秀秦今日并未到场,该案在9月11日开庭时,李母有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母子曾有短暂时间的见面交谈。

网友刘先生分析认为,从李明哲在开庭审理时的当庭认罪到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的情况来看,当事人被逼妥协或者服软的可能性很大,不排除曾经受到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的伤害。乐观估计,李明哲最后很大可能会被保外就医并被驱离大陆。

有关李明哲的情况本网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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