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

屠夫通过律师发个人声明 陈剑雄被判两年八个月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6/12/16日消息:今日,仍然身陷囹圄的屠夫(吴淦),经过律师发出个人声明,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会自杀。于此同时,湖北赤壁四君子的公民陈剑雄被控“寻衅滋事”罪,在今日上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

据悉,屠夫在被抓的一年半时间里,一直拒绝配合当局认罪、上媒体、接受官派律师,但是鉴于政府无底线的打压迫害,鉴于无法预见的后天酷刑,鉴于曹顺利、、李旺阳的前车之鉴,屠夫发表个人声明,表示绝不自杀,绝不做有辱道义和良知的事情。另一位南街抗争者陈剑雄今日上午被判刑两年八个月,但是其已被非法羁押了两年七个半月,预计将于20161231日刑满出狱。

附:屠夫的个人声明
鉴于我之前遭受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等酷刑及其他种种虐待;鉴于李旺阳、曹顺利的事例在前;鉴于因揭露可能会被疯狂报复;本人特声明如下——

一、在羁押及将来入狱期间,本人绝不会自杀,若本人非正常死亡,必是酷刑虐待所致。

二、本人不会做出有违道义和良知,有损尊严的事。

三、本人绝不会接受官方指定的律师。

四、本人绝不会认罪和上官媒悔罪,本人所做所说的一切都是在互联网上公开的。

五、希望认识我的朋友们,在我失去自由期间,给我家人必要的精神鼓励和帮助,以减轻我对家人的愧疚。

感谢大家都不离不弃,我会坚持到底!

声明人:吴淦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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