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5日星期一

内蒙访民赵艳波夫妻被指控多次成功“敲诈政府”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0-3日消息:维权律师舒向新近日透露,2015年7月,内蒙古访民刘廷文、赵艳波夫妻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保康镇政府。现该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此,作为赵艳波辩护人的舒向新律师致函检察官一封法律意见书。全文如下: (不抵抗的镇政府将遗臭万年!——内蒙访民被指控多次成功“敲诈政府”的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检察官:您们好! 中国所有的封建王朝,从未出现老百姓成功敲诈官府的案件,民国时期,也未出现老百姓敲诈官府的案件。 2015年7月,内蒙古刘廷文、赵艳波夫妻,被公安局指控多次敲诈保康镇政府。现该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学良仅仅一次不抵抗带着枪炮的日军,张学良就落得了“不抵抗将军”的臭名。面对赤手空拳老百姓,保康镇政府多次不抵抗,乖乖的奉上“敲诈款”,如果刘廷文、赵艳波夫妻被判敲诈,保康镇政府多次不抵抗,将会落得“不抵抗镇政府”的臭名,遗臭万年! 一、法律不允许官员违法交付“敲诈款”,政府不能作为敲诈勒索案的受害人 《党章》和《公务员法》规定:官员要“依法履行公职”、“模范遵守法律”。因此,法律不允许官员违法交付“敲诈款”。强权在握的政府不能是敲诈案的受害人。 二、公民个体不可能向强权在握的政府强要财物,政府不可能成为敲诈案的受害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俗称敲竹杠,其要害在于无正当或合法理由而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即不该要而强要。“不该要”加“强要”,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可。仅仅不该要而未强要,如乞丐讨钱,不属敲诈勒索;仅仅强要却要的合理、合法,如暴力讨债或依法索赔,亦不成立敲诈勒索。公民个体不可能向强权在握的公权力机关强要。 三、政府不能有把柄,更不能因为被人拿捏住“把柄”交出财物。 词典注明:敲诈勒索是依仗势力或抓住把柄进行恐吓,用威胁手段索取财物。敲诈勒索者,必须拿捏住被敲诈者的“把柄”才能敲诈成功。公权力机关不应该存在不道德或不合法行为,公权力机关不应有“把柄”,更不能因为被人拿捏住“把柄”屈从、就范并交出财物。 四、公民行使权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 《宪法》和《党章》规定公民有批评举报的权利。公权力机关面对批评举报,应当引以为鉴,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能把公民行使权利的行为认定为敲诈勒索。 五、政府有能力预防和制止敲诈,政府不能让访民敲诈成功 敲诈勒索罪是故意犯罪,分为四个阶段,包括:①犯意表示;②犯罪预备;③着手实行犯罪行为;④犯罪既遂。在以上每个阶段,政府都有能力预防和制止敲诈,政府不可能让访民的敲诈行为得逞。 六、恒强的一方(政府),不能被恒弱的一方(访民)敲诈 面对公民个体,政府不仅永远是强者,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能弱于公民个体,而且永远应该接受公民个体基于公法的曝光、批评!在政府与公民个体这对关系中,政府因其掌握了人民赋予的强制力成为恒强的一方,而作为人民之一员的公民个体则是恒弱的一方,弱小的公民个体怎可能使强大乃至强横的政府屈从、就范?组织化的政府又焉能屈从、就范于弱小的公民个体?   七、保康镇政府多次违法交付敲诈款,就是多次投降!根据《宪法》,国家主 席也无权决定投降。保康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竟然超越了国 家 主 席的权利!    《宪法》第六十二条十四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根据《宪法》,国 家 主 席有权宣布战争,但,无权决定投降。保康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竟然超越了国 家 主 席的权利,多次违法交付敲诈款!多次向访民投降!    八、“官员发挥带头作用”不能仅是口号。滥用职权的党委书记和镇长未处罚,不能处罚守约的访民!    《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使国家资产受到损失、使党和政府蒙羞受辱的官员,构成了失职、渎职。应当追究刑事、党纪和行政责任。保康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受到处分之前,不能处罚刘廷文、赵艳波夫妻。 九、相关案例证明,刘廷文、赵艳波夫妻不构成敲诈 济南刑警指控舒向新律师“敲诈”济南市委常委和济南副市长等官员四百多万元,金额远远大于赵艳波夫妻。因对“敲诈政府案”有切身之痛,舒向新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赵艳波敲诈政府的辩护人。    山西省介休市刘瑞蓉、河北省南皮县刘吉林、河北省武安市郝兰芳、河北遵化市陈文艳,均曾被指控敲诈政府,这些案件要么检察院不起诉,要么法官判决无罪。相关案例证明,刘廷文、赵艳波夫妻不构成敲诈政府。  此致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        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赵艳波辩护人):舒向新律师        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赵艳波辩护人):王振江律师        山东法盾律师事务所(刘廷文辩护人):许付桂律师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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