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

实名举报牡丹江石油机械厂企改侵害职工利益

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委居民杨俊春,是位当过十一年大兵的退伍军人。并且是地方国营牡丹江石油机械厂全民的职工。在2004年企改时,已经具有36年工龄工作的年限。
由于本企是在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董绍林一手策划下破产公企改为私企,即牡丹江石油机械厂改制为牡丹江天合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今又改名叫牡丹江天合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私企,国企法人江崇海,就易位给私企法人李广丰。而李广丰这个牡丹江市人大委员的亲爹,就是原牡丹江石油机械厂企业内设的股份制厂长李贵龙。
企业公改私,出让方和拍卖方是企业法人厂长江崇海;受让方和拍买方是本企股份制厂长李贵龙。
由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扶正器和人工合金钻头是100%及以上盈利的企业,产品发往全国各大油田,产销适路,供不应求。从“鞍钢”进一根铬钼原料钢材,加工后卖给油田纯利净挣一根原料钢材的款项。本企业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市税利大户和工业支柱产业。
但进入二十一世纪公企改私企年代,本企就一下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人为亏损9237万元人民币”,作为申请破产理由,进而企业破产公改私,造成国企资金实际流失和被合法下瓜分贪污二个亿人民币,和极为严重侵害职工利益仟万元人民币。而私企法人李广丰父亲李贵龙,就使用侵害职工利益款中的400万元人民币,贱买了本企注册资金2800万元人民币的国企。
上下内外的勾结分脏,本企的公有国企的身份,就被化公为私的转到个人私企的名下,实乃祸国殃民的改制(见《贪污国企资金和职工利益两亿元以上,牡丹江石油机械厂企改是祸国殃民的改制》等举报、控告书)。
仅就极为严重侵害职工利益的事实投诉:
1、不给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特殊工种(55周岁)职工办内退手续。
2、拖欠和贪污买断等职工从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本企制结前一年的工资款不给。
3、拖欠和贪污按(黑劳社发[2003]99号)《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的通知》第一章十四条明确规定“工龄已满30年以上”享“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同等应为“内退”政策,但本企改制时却只办“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内退手续,对“工龄已满30年以上职工却违反政策故意暗箱操作,隐瞒企改政策不予公布政策和办理内退保障政策,严重侵害本企已满三十年以上工龄职工的利益,和按政策应该享受到的按月发给生活费,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法定退休时止八年生活费款项和社会保险费等款项人均约10万元以上的款项,被不法侵吞和贪污。
4、本企改制使用连2012年每月90元生活费都不给的从2003年3月到2004年10月一年七个月计19个月分文工资不发职工已经吃不上饭下,对本企职工胁迫、欺诈和乘人之危下,逼迫含三十年以上工龄应该办内退的职工为了活命,违背自己的意志下,全部被私企法人李广丰“一刀切”买断领取买断金,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实际应是给付款的签名)。本企改制违法违规,企改系列作法卑鄙和十分的恶劣。按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法则,对应办内退职工却强逼买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依据法规,已满三十年工龄以上的企改职工,有依法承继企业内退再办的权力。并且职工代表杨俊春从2003年以来至今13年坚持上访和上告,要求补办内退政策从未间断,诉求合法应该补办内退。
5、本企2004年3月30日制结后,由于职工代表杨俊春上访部分成功,获得国资委领导批示,和国家、省信访局转办,才又使退休职工在2004年11月得到医疗保险的补办。并且七名职工代表中的六人都给了钱和办了医保,企改前被企业除名的职工代表于萍、姚侃,还被私企补办了退休手续。给三十年以上工龄的企业职工依法依规补办内退手续,也完全应该。
6、拖欠和贪污职工应由企业净资产为职工给办的医疗保险金,以及职工依政策应享而不能享受的医疗保障金返金。
7、拖欠和贪污职工从1997年工资中实扣失业保险金和应享失业保险保障金款项。分文不给。
8、拖欠和贪污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
9、拖欠和贪污部分职工独生子女费。
10拖欠和贪污本企52户、65户、90户约200户职工未按闭路电视白条扣款每户100元人民币。
11、本企股份制工厂2004年3月给生产留用职工每月仟元以上月工资(不含奖金)。却只给买断职工400元/年买断金侵害职工利益。等等。
12、拖欠职工代表杨俊春从2011年7月到2015年7月4整年的应办退休却以政府行为不给办退休养老金约10万元人民币用以打压。
本企业改制时,公私厂长江崇海、李贵龙,就使用入股分红、贪污瓜分手段,使用贪污职工利益的仟万元人民币中的400万元,化公为私巧取豪夺的白检了绝对暴利盈利的本企,事实确证。
由于企改中职工利益仟万元被拖欠和贪污瓜分不给到如今,以经整整11年的时间,其上就是本企改制中500名职工全员上访上告市、省举报控告侵害职工利益的事实。

联系电话:17072785336
举报人:原牡丹江石油机械厂工龄30年以上职工代表:杨俊春、范忠仁、王金亮、张 敏、宿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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