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民生观察关于要求立即释放被刑拘的尹旭安的公开信

根据民生观察网的报道,湖北大冶维权人士尹旭安在2015年3月8号在北京报国寺附近被湖北大冶公安国保数十人强行绑架带回大冶市,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24日又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转为刑事拘留。
 
尹旭安热心公义长期帮助访民进行维权抗争,被大冶当局打压多年,一直是维稳部门的眼中钉。民生观察工作室严重关注尹旭安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一案,这是近年来中国人权灾难泛滥的又一典型案例。
 
民生观察工作室严重关注尹旭安被非法关押受到的种种非人虐待。尹旭安于3月9日到10日被连续24小时疲劳审讯,3月11日到3月13日更被连续52小时疲劳审讯与折磨。期间,公安机关警察公然对尹旭安说:“我们知道你有高血压,你就是死在这里,大不了赔你家人一笔钱!”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大冶市警方的长期疲劳审讯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属于“酷刑”范畴。所谓的“人民警察”,残忍程度堪比土匪黑社会,令人发指。
 
民生观察工作室注意到,尹旭安是因在两会期间于微信上发出两会代表驻地名单和两会期间湖北截访人员的名单,而被湖北大冶警方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两会既然是号称代表全国人民参政议政,必然要与选民接触,倾听公民的意见和建议,那么驻地名单必然要信息公开,如果作为“人民代表”住哪里都是国家秘密,不与人民接触,那么这个人大代表会议就必然是花瓶,没有公民的政治授权,何来政治合法性?同时,根据现行法律,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公权力机关对上访公民进行截访本身就是违法的,公民对违反法律的截访人员公开信息正是依照法律捍卫公民权利的表现,如果此信息公开是“泄露国家机密”,那么岂不是说现行法律全部是虚假的,只是欺骗公民的假幌子?从高瑜到尹旭安,一样的处以“泄露国家机密罪”,都显示官方高喊的“依法治国”,其实就是“依党治法”,官方正更严厉地压制自由的诉求,更顽固地拒绝向现代文明政治转型。
 
民生观察工作室同时注意到,对尹旭安处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而不是官方惯用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显示了打压公民行为的变化。近两年官方对依法行使宪法权利的公民动辄罗织寻衅滋事等“口袋罪”,但是这些“口袋罪”在法律上的判决刑期都不重,起不到“杀鸡儆猴”恫吓公民的作用,所以近期官方对其罪名罗织进行了调整,以刑罚性更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来对付公民,以期达到阻吓民众,同时又能更长期更有效地监禁活跃积极人士的作用。
 
民生观察工作室将对尹旭安一案继续进行密切与持续的关注,并声明、呼吁:
 
1、大冶警方必须立即停止对尹旭安的酷刑,并立即调查处理相关严重违法警察。
 
2、必须立即撤销对尹旭安的“泄露国家机密罪”指控并无罪释放,同时对尹旭安因所受的虐待进行国家赔偿。
3、维护人权人人有责,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以书信、电话等各种方式关注尹旭安所谓“泄露国家机密罪”案。大冶市公安局的联系电话:0714—8773000.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5/4/27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