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王全平律师诉广东省司法厅侵害执业权案被强行撤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5-1-21消息:昨天下午14:30分,广东江门王全平律师诉广东省司法厅秘密注销其执业证、侵害其执业权案一审在广州中院48法庭开庭。庭审刚开始,法官就根据一条非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认定公民代理人罗茜无权作为代理人出庭产生争议,随后主审女法官就强行的悍然裁定“原告王全平撤诉”。 据到场律师隋牧青告诉本工作室称,昨天下午两点半,他的好友广东江门市的王全平律师诉广东省司法厅秘密注销其执业证、侵害其执业权案一审在广州中院48法庭开庭。下午两点,他与王全平律师及多名律师友人一行数人按时赶到了法院办理旁听证。但是,在他们办理旁听证时,只有他一人通过机器刷出了一张旁听证,其他人则再也刷不出旁听证来。对此,律师们质疑“原告居然只能拿到一张旁听证?”而据此不远的48法庭门口,正聚集了一堆法警开始盘验准备进入旁听者的旁听证,律师们认为,这是法院有意设置障碍以阻挡原告的亲友进入法庭参加旁听。 为此,律师们及来友与法警发生了争执,随后司法厅代理人来到现场,他官气十足地要求律师们注意素质(隋律师称“我经常遇到这种可笑的官人儿”)。 隋律师告诉法官称,旁听证制度是非法的,是变相限制公民旁听审判的权利。就本案而言,虽然众多的与案件无干者在法院上班之前就占据了诸多的旁听席位(很明显是有关部门的安排),但旁听席仍然还有些许剩余的座位,法院为何不许原告的亲友进入法庭旁听?经过一番交涉,法院最后准许了原告方的一些亲友进入法庭旁听,但是原告方那些随后赶来亲友却连法院的大门都不准进入,同时,在法院的大门口还出现了数辆警车及大批警察到场戒备。 庭审刚开始,法官就根据一条非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认定,原告聘请的公民代理人罗茜无权作为代理人出庭。法官认为:根据司法解释,公民代理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庭可以拒绝原告王全平聘请的公民代理人罗茜。而王律师及另一位代理人谢阳律师则依据《行政诉讼法》中的条款规定认为,法律并不禁止且允许聘请公民代理人的规定,坚持原告有权聘请公民代理人,并且王律师表示,如果法庭非法拒绝其聘请公民代理人,那么他将拒绝庭审继续进行。 对此,主审女法官表示,如果原告拒绝庭审将被视同撤诉。而王律师表示,如果是这样他将承受这个后果,但他同时提醒法官,让她也要准备承担违法裁判的后果。之后,经过临时休庭后,主审女法官就强行的悍然裁定“原告王全平撤诉”。 今天,王全平律师已将此事投诉至该法院纪检部门。下一步,他将继续控告该法官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其诉权的违法行为。 据悉,在2014年8月中旬的一天,王全平律师到江门市司法局,了解到他的律师执业证早在1个月前,已遭到广东省司法厅注销,即律师资格已被除名,日后只能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 王全平曾对此表达不满称,虽然按照相关条例,律师在半年时间里没有事务所聘请,律师牌照有可能被注销,但是市司法局未向他作出通知,便私下向省司法厅递交注销,这是违反程序的做法。他形容这是当局故意刁难和打压维权律师的惯有手段。 王全平律师称︰令律师所不敢聘请你,无办法执业,通过这样的手段剥夺你的牌照。目前,这么多维权律师被吊销或注销牌照都是这个原因,一样的手段。广州知名维权律师唐荆陵在5、6年前起律师牌就是这样没有了。 据了解,王全平律师曾代理并关注多宗人权案件,包括“海南校长性侵犯六幼女案”中,他曾与其他7名律师向海南省检察院,控告海南万宁警方涉嫌徇私枉法。2014年初,王全平也因为代理一宗人权案件被停止执业3个月。同时,他也于2014年4月驾车到北京旁听丁家喜律师案时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15年1月19日,他停在自家楼下的贴有“警察违法乱纪是最大的不稳定因素”、“警察无法无天,百姓叫苦连天”等车贴的汽车,被江门警察无理撕毁。 王全平律师电话:18022920729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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