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星期六

警方以“公共场所裸露身体”为由行政拘留叶海燕十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11-1消息:著名女权活动人士叶海燕昨日中午在武汉被十数名警察带走,今日家属被告知,叶海燕将被拘留十天。
叶海燕友人凌浩波说,今天傍晚大概六点左右叶的父亲收到了拘留通知书,通知书上的内容是“叶海燕因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拘留十天,地点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警方所谓的“叶海燕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可能是指她于1022日赤裸身体与艾滋病防治志愿者马奇、文刀一起拍照将照片发布她的新浪微博,正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正式审议中国执行报告,她想以此行为呼吁网友关注社会特别是政府层面上对妇女的歧视问题。

凌浩波表示,警方一共  扣押了四个电脑三个手机两个移动硬盘,不像是行政拘留这么简单,要做情势往更坏方向发展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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